各相关企业:
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8〕3号)要求,结合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启动2020年深圳市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和车辆应符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深圳市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能政务平台,网址:https://pfa.jtys.sz.gov.cn/pfa),参照附件2操作指南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应在2020年9月11日17:00时至9月21日17:00时期间,通过智能政务平台填报相关申请材料。系统将在2020年9月21日17:00时后关闭,届时将不再受理企业申报。
(三)初审时间。
我局将在2020年9月26日前完成企业及车辆相关信息的初审工作,并在9月26日17:00时前通过系统将初审情况反馈至各申报企业。申报企业存在信息填写错误的,应在9月30日17:00时前将改正后的信息重新填报并提交审核。此次提交后,相关信息将不得再次修改。
三、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深圳市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系统申报指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