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深交规〔2022〕12号)及相关流程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给予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2022年深圳市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共9185.0544万元。具体企业及资助金额情况如下:
1.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1029.4309万元;
2.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815.5741万元;
3.马来西亚世界货运航空有限公司1534.3651万元;
4.澜湄航空(柬埔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233.0542万元;
5.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1261.7081万元;
6.马来西亚亚洲航空(长途)有限公司72.3431万元;
7.菲律宾亚洲航空公司6.1398万元;
8.泰国亚洲航空公司深圳代表处42.7132万元;
9.新加坡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689.7259万元;
10.马来西亚捷运航空有限公司1500万元;
11.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
现予公示。凡对此资助安排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属实或与申请资助资金事项无关的,不影响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受理情况反映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