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8〕3号,以下简称《物流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业(深圳飞子项)及港航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规〔2018〕9号)等规定,我局现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业子项资助申报工作,资助申报范围包括基地航空公司/非基地航空公司及包机人在深圳机场开通货运新航线资助项目、基地航空公司/非基地航空公司及包机人开通深圳机场国内客运新航点资助项目、“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及宣传推介资助项目。现将资助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准备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进入深圳市属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给付”项查阅《物流资金管理办法》内容和上述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及各项目报送材料等要求,并结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于2022年5月31日至6月2日期间,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书面(一式三份)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或登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分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业子项申报指南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