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
2.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自愿选择到窗口或邮寄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预审,根据申请人的选择要求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或者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
4.审批。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5.办结。于1个工作日内,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XXX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不予通过的,制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XXX施工图设计不予通过审查的意见》。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可以选择到窗口提交或邮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
4.审批。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5.办结。于1个工作日内,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XXX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不予通过的,制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XXX施工图设计不予通过审查的意见》。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三、办理地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服务窗口5-4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