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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受理条件、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与办理地址是什么?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5-12-11 15:13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受理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并按相关规定配备无障碍设施;

  3.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通过;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正)

  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具体条款内容:

  第二十二条 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港口经营包括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的装卸、驳运、仓储的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

  法律法规名称:《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

  具体条款内容:

  第六条 从事港口经营,应当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三、申请材料

  1.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2.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关于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

  4.人员情况资料(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资质、技术等级证书或者培训证明等)

  5.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及无障碍设施配备说明

  6.港口码头、客运站、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的技术资料(含北京坐标系平面图、码头前沿最近一年内水探测量图)

  7.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理方案和措施(含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以及相应污染应急预案(委托有资质公司作业的,提交协议)

  8.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目录文件(含港口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使用制度;港口经营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和财务管理制度;人员、车辆进出港口管理制度等)

  9.企业与港口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文件(含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10.《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11.港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收件:①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③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④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受理: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②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③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①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②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5.制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①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②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办理地址

  该事项已实现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全网办理,在网上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82962951、25254097咨询,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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