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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是否还需要办理年审业务?
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6-2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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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27号),已经取消此项行政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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