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常见问题 > 小汽车指标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结果及复核的时间是多久?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6-01-09 14:57字号:【 视力保护色:      

 

  依据文件:《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施行时间:2024年3月1日 

  失效时间:2026年12月31日 

  具体条款内容: 

  第二十一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归集信息审核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符合资格条件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普通小汽车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结论并告知指标管理机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