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旅游客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2023年度)》的通知
申请补贴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购置新能源旅游客车补贴资金申请一览表(详见附件1,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在中国信用网、信用中国(广东)、深圳信用网的信用信息(复印件各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六)购车订金凭证(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现金支付购车订金或者手写收据订金凭证的,不能作为补贴申报材料;
(七)购车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八)银行账户信息(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九)承诺书(模板参考附件2,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未能提供真实、有效、完整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取消其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