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旅游客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2023年度)》的通知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包车客运”或者“旅游客运”;
2.未被中国信用网、信用中国(广东)、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深圳市交通运输领域受到行政处罚的,已履行完毕;
4.申请人应当为车辆所有人,相关车辆购车合同、订金凭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银行账户所有人需属于同一申请人。
(二)车辆购置条件:
1.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车型;
2.纳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的客车车型;
3.车辆《行驶证》登记为粤B牌证,使用性质登记为“旅游客运”,且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燃料种类为“电”“氢”“天然气”中的一类;
4.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包车客运”或者“旅游客运”;
5.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均在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票日期在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且发票日期在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