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1〕4号)
第十条 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按程序确定专项资金重点使用范围,主要为市政府或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批准设立的新增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等。包括:
(一)现代物流业领域。
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重点支持市重点物流企业综合实力提升、物流服务国际化拓展、绿色物流推广应用、物流网络体系布局、物流智能化标准化设备研发应用、交通运输与物流领域专业展会等项目,鼓励行业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物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民航业领域。
鼓励航空公司拓展我市客货运航线网络,支持客货运航空和通用航空的发展,鼓励航空公司提升设施设备,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进一步推广“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促进民航业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提升深圳机场国际枢纽竞争力,推动深圳民航业高质量发展。
(三)港航业领域。
推动深圳港口可持续发展,优化集疏运体系,巩固国际枢纽港地位,打造国际中转港,增强深圳港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缓解港城发展矛盾。
(四)绿色交通建设领域。
1.落实国家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采用技术改造、安装环保设备等节能减排措施,推动深圳绿色港口建设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
2.在深圳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企业购置和使用液化天然气的新型泥头车,推进深圳泥头车(含搅拌车)更新改造和节能减排工作,提高环保排放标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五)经市政府批准由专项资金支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