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委17日表示,路边停车“后付费”模式即将启动,车驶入路边停车泊位后,不用再预缴费购买时长,只需输入泊位号,提交停车申请便可直接离开,实现即停即走。
与此项政策同时推出的是,超时停车不再需要补缴双倍费用,改为采取“只罚不补、只补不罚”的原则进行管理。另外,备受关注的新能源车首次(首小时)免费政策的细则也已基本完善,有望与后付费模式同时启用。
绑定信用卡实现“后付费”
路边停车收费推出以来,一直采取预缴费购买停车时间的模式,车主需先预估好自己将要停泊的时间,先缴款购买相应时长。如果实际停车时间比预买时间长,必须在预买时间结束前,补缴费用继续购买。这种形式麻烦且容易造成超时停车,车主需缴纳超出时间的双倍停车费,未按时补缴的还将缴纳违停罚款500元。
“预缴费”的不便与超时双倍补缴的不合理,一直备受市民诟病。市交委道交中心去年开始研究路边停车收费后付费模式,目前系统开发已完成,并进入系统内测阶段。道交中心负责人表示,待系统充分内测后,将根据测试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后付费”的上线时间,很快就会推出。
“后付费”模式是基于信用卡付费模式。选择事后支付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绑定信用卡。在车辆驶离路边临时停车位后的第二天(不含停车当天)24时前,按照计费标准,及时支付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如果没有按规定支付停车费,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在车辆驶离停车位的第二天(不含停车当天)24时后,在绑定的信用卡内扣除相应数额停车费。
超时停车不需要补缴双倍费用
为让路边停车收费管理更加人性化,充分吸收使用过程中市民提出的各种意见与建议,去年开始,市交委组织力量开始对2014年5月1日施行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先后经过了内部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认证会、向各区及市直机关征求意见等程序,今年6月14日还通过官网向社会征求市民意见,期间共收到44条专家修改意见,5家机关单位反馈及21条市民建议。
经过修改的新《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即将推出,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新《管理方法》将取消“补缴双倍”的条文,采取“只罚不补、只补不罚”的原则进行管理。市民在路边停车只需在车辆驶离停车位的第二天(不含停车当天)24时前按计费标准,补缴停车费即可,不需补缴两倍费用。特别提醒,如果缴费账号超时停车一直没有补缴费用,该账号将无法使用路边临时停车位。
“微信充值”也将上线
市交委发布的消息显示,随着路边停车后付费系统即将启用,微信充值方式也将上线。目前“宜停车”可通过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在线、银盛支付和建设银行的在线支付渠道进行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