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2021〕13号)规定,经报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审核,深圳守车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备案要求,已通过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备案,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第一批深圳市道路运输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名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6939513773/2023-0010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 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深圳市道路运输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名单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2021〕13号)规定,经报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审核,深圳守车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备案要求,已通过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备案,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第一批深圳市道路运输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名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5-12345(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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