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513773/2023-0060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6-21
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重点公路货运场站类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重点公路货运场站类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发生,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市重点公路货运场站类货运源头单位予以更新公布。

  各相关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的准确性;维护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并将源头治超数据接入省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账;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合法运输;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各辖区管理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4月底前与相关货运源头单位签订治超责任书;督促指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或改造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按要求完成源头治超数据接入省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工作;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重点公路货运场站类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1.重点公路货运场站类货运源头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