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深圳市公共汽车乘车指导规则》
具体条款内容:
第四条 注意乘车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以及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车。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站立的乘客,手要扶稳,身体不得抵压车门;车未停稳,严禁上下车。
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带宠物或禽鸟等动物上车,严禁车厢内吸烟,不准向车内外吐痰或乱扔杂物。有异味的物品须密封包装,否则不允许携带乘车。
索引号: | 114403006939513773/2024-0084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名称: | 乘坐公共汽车不能携带的物品有哪些?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
主题词: |
依据文件:《深圳市公共汽车乘车指导规则》
具体条款内容:
第四条 注意乘车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以及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车。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站立的乘客,手要扶稳,身体不得抵压车门;车未停稳,严禁上下车。
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带宠物或禽鸟等动物上车,严禁车厢内吸烟,不准向车内外吐痰或乱扔杂物。有异味的物品须密封包装,否则不允许携带乘车。
主办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5-12345(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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