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收费高速公路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水平,维护收费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收费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我局组织修订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监督考评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情况及必要性
高速公路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与一个地区的交通发达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目前,我市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路段还存在路况较差、交通设施缺失、路域环境不理想、公共服务能力不高、路政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亟需加以规范。同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也明确提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高速公路监督考核工作。
《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
《广东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管办法》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其中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收费公路的具体养护监管工作。高速公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途经沿线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具体养护监管职责;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半年不少于1次组织对所管辖的收费公路技术状况进行抽查,并对普通收费公路养护管理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公路管理局。
为保障在我市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质量评定上有据可依,统一规范标准、统一考核要求,需要制定适应我市特点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广东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督管理办法》《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计八条,另有附表1个。
(一)正文
第一条是关于制定本办法的政策及依据。
第二条是明确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是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监督考评工作应当遵循之基本原则的规定。
第四条是考评内容和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是考评工作组织与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是考评成果应用的规定。
第七条是关于条款解释的规定。
第八条是关于本办法实施日期、有效期的说明。
(二)附表
附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分别从路政管理(20分)、养护管理(25分)、收费与出行服务(25分)、安全与应急管理(20分)、其他工作(10分)、加分项(加分上限3分)六大方面共计22个考核项目进行考核评分。考评总评分不超过100分。
四、重点内容说明
(一)考评内容和标准
参照其他省、市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我局选取了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的路政管理、养护管理、收费与出行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综合评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质量。
1.路政管理: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作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内设机构,负责配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辖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所辖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工作,负责检查、制止非法侵占、损坏、破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保护路产路权,结合路政管理有关规定,本办法对路政日常巡查、路政业务管理、事故应急救援、大件运输业务等方面开展考评。
2.养护管理:高速公路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但同时,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需加以规范。例如个别经营管理单位片面追求投资回报,养护经费投入不足,导致部分路段路况较差,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影响了行车安全。结合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广东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管办法》有关规定,本办法对养护质量、养护科学决策与执行、日常养护、养护专项等方面开展考评,同时增加了抽检检测评价内容,通过第三方抽查检测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进行督查考核。
3.收费与出行服务:高速公路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市在提高高速公路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将高速公路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部门监督考查内容。但是高速公路的公共服务能力与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比如:现有出行信息服务水平还难以满足公众出行的需求;主线收费道口高峰时段经常出现的拥堵状况与市民出行畅通便捷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高速公路收费运营服务过程中信访投诉处理亟需督导加强。结合《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本办法对收费场站管理、拥堵应急处置、路网运行管理、服务区服务水平、信访投诉等方面开展考评。
4.安全与应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为加强我市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办法将高速公路有关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考评范围。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等内容,本办法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与物资储备等方面开展考评。
5.其他工作:结合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工作相关要求,将专项工作、公办办理、问题整改回头看等工作进行考评,做到考评工作与上级工作要求同步。同时随着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以及对公路数字化需求的增加,将公路数字化工作考评内容与日常运营管理业务进行综合考评。
6.加分项:结合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工作相关要求,为推动深圳市高速公路在新技术应用,积极参与部省级试点工作等方面,鼓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收费运营管理工作中创新,增加加分项项目,迎合部省级相关专项工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