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拟对预计新增政府产权公交场站运营维护管理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预计新增政府产权公交场站运营维护管理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889.88万元(最高支付上限)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交通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变更内容描述
《预计新增政府产权公交场站运营维护管理合同》(合同编号:JTSSC-2021-0074,以下简称《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约定:“公交线路进驻前:单个场站月运营维护管理费=月运营维护管理基准价×(1-下浮率)×调减系数”。甲乙双方(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现就前述约定的“调减系数”相关问题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合同》服务期内(即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新接收管理的公交首末站,在公交线路进驻前的调减系数甲方已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具体均按以下约定履行:
(一)从乙方实际进站管理之日起算,前两个月内(即60日)的调减系数为1;
(二)若从乙方实际进站管理之日起算超过两个月(即60日),公交线路仍未进驻新接收管理的公交首末站,则从第3个月开始至公交线路进驻前:面积5000㎡以下的公交首末站,调减系数为0.833;面积5000㎡至10000㎡的公交首末站,调减系数为0.837;面积10000㎡以上的首末站,调减系数为0.845。
第二条 若《合同》服务期届满后,甲方决定续签《合同》,则甲方有权根据试运行情况,单方决定对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调减系数”进行优化调整,乙方不得据此提出任何异议。
三、变更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商务要求”及《合同》中已明确“合同期内实际支付的单个场站月运营维护管理费计算方式如下:
(1)公交线路进驻前:单个场站月运营维护管理费=月运营维护管理基准价×(1-下浮率)×调减系数
(2)公交线路进驻后:单个场站月运营维护管理费=月运营维护管理基准价×(1-下浮率)
合同履行期间,新接管的公交场站按《深圳市交通场站(含枢纽)运营管理费用标准》计算月运营维护管理基准价。公交线路进驻公交场站前的月运营维护管理费将根据场站功能的实际启用情况予以调减,采购方将具体调减系数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后,采购方与中标方应遵照履行。”
(二)现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中约定的“调减系数”已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就“调减系数”相关问题签订了补充协议。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 号)的要求,决定进行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四、征求意见期限及联系方式
(一)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林四路2号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联系电话:0755-83183202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保障中心。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