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道路客运市场平稳、有序发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原则,现将我局2023年第15批受理的省际客运班线调整(新增)申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9日。
有异议的企业可在公示期结束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公司所拥有的受拟新增班线影响的班车运行情况及起讫站出具的实载率情况证明等), 匿名反馈将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755-83797178;传真:0755-83168821。
邮箱:szggjtj@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省际客运班线调整(新增)申请(2023年第15批公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