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机动车驾驶培训共分为理论(科目一)、基础和场地驾驶(科目二)、道路驾驶(科目三)及安全文明(科目四)四个部分。按照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相关要求:“基础和场地驾驶(科目二)”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科目三)”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即:目前需要使用模拟器培训的仅科目二、科目三两个部分,各两个学时。
附件下载
“粤省事”小程序
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APP
移动门户
深圳交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