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文)文件,其中第113项提出取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决定》,现已无该证业务办理。若该证件遗失了,将无法补办。目前深圳教练员无需持该证件上岗,但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及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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