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纳税额自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条件申请
一、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程序
(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申请常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
二、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时间节点
单位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摇号改竞价或混动纯电动),应当撤回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三、审核结果公布及复核时间
每月23日在调控系统单位账号内增量指标申请表上公布普通小汽车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审核通过后是有效编码)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6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参与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单位账号内或者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6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2024年2月29日前提交的单位摇号申请审核通过的有效编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1日后提交的单位摇号申请审核通过的有效编码有效期为6个月。
延期方式:
1.电脑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xqctk.jtys.sz.gov.cn/)单位账号内申请延期;
2.现场服务窗口申请延期。
五、组织摇号、公布摇号结果及生成指标证明文件的时间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摇号结束后于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布摇号结果,生成指标证明文件。单位申请人可以在调控系统网站或者单位账号内查询摇号结果。
六、单位纳税额填写
2024年单位申请,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下载申请之日起最近连续12个月(注册时间未满12个月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1个月)的纳税证明,填写其中自缴税款(5万元以上),不是合计金额。申请时请查看系统里的样版,填写右图红框内的数据。
例1:注册时间满12个月以上的单位,2024年3月提交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需提交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的纳税证明。2024年4月提交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需提交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纳税证明。
例2:注册时间未满12个月的单位,2024年3月提交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需提交注册之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的纳税证明。2024年4月提交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需提交注册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纳税证明。
七、单位编码数量认定
单位填写自缴税款后系统会自动计算编码数量。多个编码可分别对应选择摇号或竞价。
系统限制20个编码,超过部分请到服务窗口申请追加。申请追加需带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公司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 ④纳税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xqctk.jtys.sz.gov.cn/)提出申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首页—搜索框内输入“单位申请增量指标摇号”—选择深圳市—在线办理。选择对应的指标申请类型-普通小汽车摇号
2.审核(16天)。
申请人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
3.查询结果。
单位或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 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4.领取指标证明文件。申请人可在调控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xqctk.jtys.s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指定的服务窗口(福田区福安大厦东座2楼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