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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关于2015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结果的通报

来源:发布时间:2016-07-28 17:44字号:【 视力保护色: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出租小汽车经营企业、市出租汽车协会:

  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汽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4〕1号)等规定,我委组织完成了2015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工作。现将考评结果(详见附件1、2)通报如下:

  一、量化考评范围

  我市84家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全部参与量化考评,包括纯红色出租汽车企业58家、纯绿色出租汽车企业15家、兼有红绿色出租汽车企业10家、纯电动出租汽车企业1家。

  二、量化考评结果

  全市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评平均分为82.26分。其中,红色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评平均分为83.38分,绿色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评平均分为80.36分,纯电动(全市)出租车企业分值为90.09分,纯电动(坪山)出租车企业分值为83.69分。

  本次考评共有83家出租汽车企业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1家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的企业中,共有22家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24家良好(80分以上90分以下,含80分)。

  特此通报。

  附件:

  1.2015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结果(按企业排名)

  2.2015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结果(不同出租汽车类型分开排名)

市交通运输委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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