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将于2月底召开,两项与市民出行息息相关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和《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将提请审议。2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常委会会议议程。
作为“互联网+交通”的新业态,网约车和共享单车近年来迅猛发展,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网约车与传统的巡游出租车如何公平竞争、融合发展?共享单车在投入、停放等方面如何进一步规范?怎样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两项法规的制定旨在加强对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的规范,同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多项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草案)》等。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重点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