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规〔202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17〕3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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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废止〈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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