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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发布时间:2013-11-15 16:41字号:【 视力保护色:     

 

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交通运输局,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各汽车维修企业:

  根据原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粤交运〔2007〕923号)精神,为加强我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经营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委于2013年5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201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全市列入201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范围的一类、二类、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共2836家,实际参加考核企业2693家。经考核评定,等级为AAA级的企业371家(占总数13.1%),AA级的企业726家(占总数25.6%),A级的企业698家(占总数24.6%),B级的企业620家(占总数21.9%),278家新办企业参加了考核但不定等级(占总数9.8%),另有143家企业因搬迁、自行停业等原因未参加考核(占总数5%)。

  二、下一步措施

  (一)各汽车维修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统一悬挂本企业年度考核等级标志牌。考核结果为AA级以上的优良企业,要继续保持和发扬,积极维护我市维修行业诚信经营体系;考核结果为B级的不合格企业,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各交通运输局、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要实施重点监管。

  (二)本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财政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保监会和各区政府等单位,作为公务车定点维修、工商年审、事故车辆定点维修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三)对本次考核结果为B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现状已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企业,各相关局要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核查结果报港航货运局汇总。

  特此通报。

  附件: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201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明细表

市交通运输委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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