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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发布时间:2013-05-16 15:34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粤交运〔2007〕923号)精神,为加强我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经营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深交〔2012〕217号)。2012年4月至6月,我委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和各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开展了2011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全市参加2011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一、二、三类维修企业共1519家。经考核评定,AAA级企业425家(占总数28.0﹪),AA级企业436家(占总数28.7﹪),A级企业279家(占总数18.4﹪),B级企业275家(占总数18.1﹪),参加评定但不定等级的新办企业104家(占总数6.8﹪)(见附件)。此外,有40家自行停业的企业未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有关要求

  各汽车维修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统一悬挂本企业年度考核等级标志牌。考核结果为AA级以上的优良企业,要继续保持和发扬,积极维护我市维修行业诚信经营体系;考核结果为B级的不合格企业,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各交通运输局、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要实施重点监管,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措施

  本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财政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保监会和各区政府等单位,作为公务车定点维修、工商年审、事故车辆定点维修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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