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情况的通告
2022年5月20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2年4月1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公布了听证内容、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等事宜。
2022年4月15日-4月22日期间,经申请人自愿报名,资料审核,符合听证参加人要求的申请人共为市民代表6名、企业代表3名、行业协会代表2名。按照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确定10名申请人(市民代表5名、企业代表3名、行业协会代表2名)为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同时,邀请市政协委员1名作为特邀代表参与听证,符合旁听人要求的申请人共有3名。按照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等要求,确定了本次听证会的11名听证参加人、3名旁听人。
2022年4月2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确定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通告》,公布了听证部门名单、听证参加人名单。
2022年5月10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听证会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听证会通知书包括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决策承办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2年5月20日14:30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会议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处处长主持,1名听证陈述人、1名听证笔录记录人、11名听证参加人(应到11名,实到9名,市民代表黄冬妮、朱晴语因有事未能参加)、3名旁听人(应到3名,实到3名)参加了会议。听证会上,9名听证参加人就听证内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了回应。通过听证,达到了收集意见、凝聚共识的预期目标。
三、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
9名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希望能建设专门的骑行道路、设置更多的停放区;有些企业的单车使用价格较贵,是否可以规范行业价格;企业运营服务考核只减量、不增量,是否会影响市民使用。
(二)建议增加停车点位,更好地满足市民停车需求;龙岗区的共享单车较少,建议在薄弱区多投放一些车辆;公众满意度调查是如何开展的。
(三)深圳交通公众号的小程序举报功能什么时候可以恢复使用,是否还有其他举报渠道;目前滴滴APP不能下载,现在无法使用青桔单车,该当如何处理;听说滴滴存在信息安全问题,后面继续使用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四)建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开“运营车辆备案库和核验库”,市民可以随时查询和监督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实时的车辆备案情况和核验情况;建议在考核项中增加“产业落地”和“社会效益”的附加分考核项。
(五)关于考核细则第七条(结果应用)“调节方式”,调节方式应用不明确,只规定了调节的数量,未规定调节时效时间,建议明确统一的考核结果应用周期;关于考核指标体系第11项“数据接入”,对数据接入考核应该更全面,只有数据接入故障处理及时性和车辆在线率的考核达不到信息化管理要求,建议增加数据上传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考核。
(六)我市各企业运营配额和区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企业的车辆周转率、车辆活跃度指标存在先天性差异,基于公平考虑,建议尽快打通全市运营区,三家企业平等良性竞争;建议加大“车身整洁情况”的考核力度,督促企业做好运营巡查管理。
(七)建议引入行业协会作为明确的第三方,切实参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的考核工作中,以便充分发挥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及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企业在公平合理的机制下自律发展;建议由协会组织建立停车数据平台,从市场角度出发,让数据活起来,把市场盘活,并同步实现企业运营的精细化及考核工作的智能化管理;建议共同成立一家单独的运维公司,高效保证车辆合规投放、解决乱停乱放问题、减少企业运维成本;在大鹏等薄弱区,能否先让一家企业运营,避免亏本问题。
(八)建议由政府部门指导、协会牵头、企业支持的模式、针对当前社会发展情况举办切合时宜的各类健康活动和论坛交流等;建议在考核体系下对考核评分高的企业推荐合理的电单车运营试点;对新技术设置考核加分项。
(九)加快推进《管理办法》立法程序;改变区域性经营情况,尽快打通全市运营;通过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企业优质运营,并加大考核细则的宣传力度,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四、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我局认真研究了9名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并对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9名听证参加人共提出了23条主要问题,其中答疑解惑方面的问题有4条;有效意见建议共19条,拟采纳12条、不采纳7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根据各方意见,抓紧完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加快其报批工作,最终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