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应急委同意,现将《深圳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应急值班人员通讯录变更等情况,请径向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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