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决定对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上述已超期的实体从业资格证由持证人自行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细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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