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按照我市有关机构职责调整工作安排,原先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承担的经营性停车场许可办理相关职责已调整由市交通运输局承担。为此,我局在市公安局制定的《深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17号 许可事项:开办、变更及注销经营性停车场”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大厦1507室收(邮编:518040),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yh@jtys.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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