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运发公司)和深圳市运发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发出租公司)已共同向我局提出申请办理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将龙运发公司持有的15个出租汽车营运牌照(深出牌证NO:06425-06439号)转让至运发出租公司,我局已受理申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23日)。对此次营运牌照转让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起书面异议,并于提出异议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仲裁的材料至我局(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18楼1801室),逾期不提交的,异议自动失效。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2022年 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