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中“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以及车辆投放数额,并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服务协议”的相关要求,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经我局研究决定,启动“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及车辆投放数额”招标工作。为确保有意参与者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现发布招标预公告。正式招标公告将在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后30天内,在我局官网及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