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深交规〔2024〕4号)及相关流程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给予京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2023年深圳市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共64421.9765万元。具体资助项目、企业及资助金额情况如下:
(一)给予全货机新航线项目60179.0440万元资助。
1.京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包机人)2957.9481万元。
2.德国欧陆航空有限公司10428.6636万元。
3.俄罗斯伏尔加-第聂伯航空有限公司2475.3937万元。
4.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1890.8910万元。
5.美国ups联合包裹航空公司深圳代表处2180.5388万元。
6.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15636.9138万元。
7. S. F. EXPRESS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包机人)1024.0319万元。
8.埃塞俄比亚航空集团广州代表处4498.4549万元。
9.卡塔尔航空集团公司广州代表处4575.6911万元。
10.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包机人)3190.5453万元。
11.广州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包机人)2382.0750万元。
12.土库曼斯坦航空开放合资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2308.5057万元。
13.江苏京东货运航空有限公司2701.9527万元。
14.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3927.4384万元。
(二)给予全货机加密航线项目2567.3034万元资助。
15.土耳其航空公司广州代表处2567.3034万元。
(三)给予客改货新航线项目175.6291万元资助。
16.天津凯奥斯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包机人)50.0万元。
17.上海美凯航空服务有限公司87.5万元。
18.四川世途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包机人)38.1291万元。
(四)给予深圳机场国内客运新航点项目1500万元资助。
19.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500万元。
20.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
21.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
现予公示。凡对此资助安排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属实或与申请资助资金事项无关的,不影响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受理情况反映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