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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港大鹏港区下洞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5-06-19 14:38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圳港大鹏港区下洞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开展编制,为进一步提高港口建设决策的科学性,使港口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更为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本规划调整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

  一、规划概况

  深圳港地处珠江口东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域,辐射珠江水系和京九铁路沿线广大地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重点发展的国际枢纽海港,也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进口口岸,在服务国家对外贸易物资交流、保障华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全国沿海港口LNG码头布局发展意见,广东省LNG码头方案中深圳港大鹏港区定位为重要港址,规划布置4个LNG泊位,其中3个已投产,有力保障了天然气在珠三角区域发电、工业、商业、交通、民生等领域的利用。下洞作业区规划建设1个1~9万方LNG泊位,自2019年投产以来,由于泊位等级偏低、全球LNG运输船舶大型化等原因,接卸情况不尽理想,LNG运输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当前,国家对城市燃气调峰供气、应急储备规模提出明确要求,深圳市提出至2025年力争逐步实现30天以上的城市燃气应急储备量,深圳市天然气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为贯彻落实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安全相关要求,完善广东省LNG运输功能和布局,助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满足深圳市城市燃气储备和调峰要求,需要充分发挥下洞作业区在建港条件、区位、管线、运营等方面的良好优势,充分挖掘岸线潜能。因此,有必要开展深圳港大鹏港区下洞作业区规划方案调整工作。

  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调整范围为深圳港大鹏港区下洞作业区所辖的水、陆域。规划基础年为2023年,水平年2030年和2035年。

  功能定位:本轮规划的港口性质与功能与上轮规划保持一致。下洞作业区以成品油、LPG和LNG运输为主,兼顾外轮免税供油功能的危险品作业区。

  吞吐量预测:预测2030年下洞作业区港口吞吐量350万吨,其中LPG 30万吨,成品油320万吨;预测2035年下洞作业区港口吞吐量750万吨,其中LNG 450万吨,LPG 20万吨,成品油280万吨。

  岸线利用规划:目前,下洞作业区岸线长1634m,现已全部开发利用,其中,LNG码头岸线长度为264m。为满足8000~21.7万方LNG船舶的靠泊需求,本轮规划将LNG码头岸线长度调整至350m。

  规划调整方案将下洞作业区现有华安LNG泊位等级由1~9万方提升至15万GT,满足8000~21.7万方LNG船舶的靠泊需求,码头岸线长度调整至350m。在现有码头东侧新建工作平台、系船墩、靠船墩等设施,码头前沿线向东北侧调整约30m,采用“蝶形”布置形式。在下洞作业区陆域西北方布置储罐、管廊、通道、辅助设施等。为降低LNG船舶靠泊对东侧沙鱼涌作业区的影响,回旋水域布置于LNG码头东南侧,回旋圆直径由526m调整至788m。

  考虑到扩建后的LNG码头与相邻码头作业的相互影响,为保障LNG船舶通航及作业安全,根据油气化工码头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取消下洞华安3#液化石油气泊位,新建一座平台和控制楼等,控制楼平台距离LNG码头前沿线距离和已建2#泊位码头前沿线距离均不小于70m。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与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在区域特别是港口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港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深圳港大鹏港区下洞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这个规划调整方案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调整方案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调整方案环评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意见反馈

  公示附件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您可以将意见表通过邮件的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和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您对本次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您也可以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和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您对本次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编制、实施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邱颖,电话:0755-83165255,电子邮箱:ghc@jtys.sz.gov.cn,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崔昊天,电话:010-57802680,传真:010-57802678,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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