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工贸〔2025〕16号)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补贴补助政策分析评估和清理工作的通知》(深财预〔2025〕4号)等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确保涉及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7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公路主枢纽大厦1014(财务处)收,联系电话:8327587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sc@jtys.sz.gov.cn,并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
2.《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