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提升道路停车位资源使用效率,我局启动了《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改工作,形成了《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修改《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部门
本次听证会组织单位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内容
针对《管理办法》修改内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5:00。
地点: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大厦三楼多功能室。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的方式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部门陈述人负责陈述,非部门陈述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五、听证陈述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门陈述人安排2-3名,由我局指定相关业务骨干担任。
(二)非部门陈述人安排9名(单数设置),涵盖不同领域群体,确保意见采集的代表性,由我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遴选有代表性的人员担任。
六、非部门陈述人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报名方法。
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djzx@jtys.sz.gov.cn,邮件主题应注明“《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
(三)咨询电话。
联系人:麦永昌;联系电话:0755-2680133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照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另行公布。
(四)对于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