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截至2026年3月30日,深圳市共速达客运有限公司粤BEX731等17台道路客运车辆逾期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车辆运营资质,并同步注销相关《道路运输证》(含纸质证件和电子证照)。持有上述纸质证件的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罗湖辖区行政服务窗口或我局运输管理科。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深圳市共速达客运有限公司粤BEX731等17台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细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