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公众利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88号)《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府规〔2023〕2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深发改〔2014〕1307号)等规定,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按要求组织开展坪西路(葵涌大鹏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重大行政决策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坪西路(葵涌大鹏段)快速化改造工程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坪西路(葵涌大鹏段)快速化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二、项目概况
坪西路(葵涌大鹏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位于大鹏新区,主要对现状坪西公路进行快速化改造,北起大鹏立交,南至水头立交北侧,全长约4.98公里,城市快速路,主线双向6车道,局部路段按需设置辅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贯通慢行系统,并按规划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标准段红线宽54.5米。项目建设对构建大鹏半岛快速交通体系、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图1 项目区域位置图


图2 项目平面与周边建筑关系示意图
三、主要征求事项
(一)调研范围及对象。
可能受该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居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将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环境、交通、用地、安全、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并说明反对的具体理由)、意见和建议、社会稳定风险影响因素、防范化解措施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众和相关单位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评估机构:深圳市锦安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林工,联系电话:0755-83168350、17896480769
电子邮箱:jszx@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