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6〕3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6〕29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26〕26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方便道路货运业户及时申报和领取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实施期限
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对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1)。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一)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申报材料
(一)仅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
1.报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复印件均需加盖机动车所有人公章,如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机动车所有人签名并按手印。《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材料应于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二)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1.报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2.新购置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道路运输证》;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4.《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复印件均需加盖机动车所有人公章,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机动车所有人签名并按手印。《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仅申请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新购置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道路运输证》;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复印件均需加盖机动车所有人公章,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机动车所有人签名并按手印。《道路运输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应于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申报系统开放时间
我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平台开放起始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结束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或预算资金使用完毕。后续国家、省、市有其他要求的,将另行通知。
四、申报平台
深圳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s://td.gd.gov.cn/zyfw/dgmbt/index(广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道路货运业户可自行在平台注册并参考平台内的操作手册申报。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补贴工作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开展。
(二)对于报废并更新老旧营运货车,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道路运输证注销(或报废)通知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剩余上述证明材料的,经申请并通过审核后纳入2026年政策支持范围。
(三)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严格按照先报废旧车(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交车日期为准)、后购置新车(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的要求审核补贴申请。
(四)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由货车所有人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获得中央和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深圳市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和深圳市非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六、问题咨询
道路货运业户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向所在区的市交通运输局辖区管理局咨询(见附件2)。
附件: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2.业务咨询电话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