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洲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洲)、深圳市物资运输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工贸)向我局申请办理出租汽车营运牌照(以下简称牌照)转让登记。其中,信洲申请将深圳市鹏飞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持有的20个牌照(深出牌证NO:05231-05249,05287)转让至信洲;物资工贸申请将深圳市汉都出租小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都)持有的150个牌照(深出牌证NO:00028、03151-03152、03154-03170、03172-03185、03187、03189-03194、03196-03204、07150-07170、07172-07175、07177-07181、07410-07429、07500-07549)转让至物资工贸。我局已受理申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日(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22日)。对此次牌照转让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起书面异议,并于提出异议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仲裁的材料至我局(联系人:张双,联系电话:83799027,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24楼2414室),逾期不提交的,异议自动失效。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