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港口引航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港口引航工作。 2.负责拟订深圳港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深圳港引航方案和引航调度计划。 4.负责深圳港引航申请受理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毗邻水域引航交接的协调工作。 5.负责深圳港引航费的计收。 6.负责深圳港引航安全生产监管,参与引航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提出引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按有关规定负责深圳港引航信息统计工作。 8.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维稳等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