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一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全面落实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党组书记专题党课等方式,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结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局党组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在局党组会议上专题宣讲、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局领导轮流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协助法院源头化解诉讼纠纷,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真正做到出庭又出声。全年局领导共计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8次。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不断完善特区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为行业发展稳定提供指引和保障。
1.推进重点立法。推进《深圳经济特区路政管理条例》《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实施条例》等一批重点立法项目,协助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2.积极参与相关立法。深入研究《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局职责提出修改意见,为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集中清理。制定印发《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1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5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对交通运输领域的44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3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二)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开展“妈湾跨海通道蛇口-赤湾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事项相关工作,全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规范、高效。
2.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政策措施均按规定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课题研究,重点厘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我局政府补贴、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工作的关系,改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做好合同审查管理。修订局合同管理办法,编制13份局合同模板,对3000余份合同开展法律审查。抽查局属单位66份合同,开展合同评议并通报问题,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4.做好复议诉讼应对。修订局复议诉讼办理工作制度,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规程。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3件、行政诉讼案件43件、民事诉讼6件,答复司法建议书1份、检察建议书2份,办理各级法院关于小汽车调控指标的询问函70余件。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
1.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对照中央和省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我局行政许可职权边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逐步打通线下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等服务渠道,进一步提高市民和企业办事便利度。
2.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推进深圳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加强“智慧口岸”建设,鼓励港口企业推进自动化装卸设备、智能化流程等科技应用等。加强企业对口服务,全年及时高效处理企业困难诉求26项。
(四)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行业发展环境。
1.完善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机制。制定《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完善相关信用监管制度。加大网约车领域失信问题整治,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和超限超载查处力度,扎实开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工作。完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养护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开展出租车、客运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规范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完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和执法为民能力。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进一步增加市级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的减免责事项。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为。
3.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规范港航、客运节能、一卡通业务、泥头车等板块的实施细则。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3000余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显著。
1.执法办案有力有效。组织开展全市重点交通枢纽“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货运乱象整治、路政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市民反映强烈、媒体曝光、安全隐患大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20310宗,案件查处量位居全省交通运输部门第一。
2.法治水平有效提升。优化再造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决定等各执法环节,严抓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完善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获得第一。执法支队违章处理窗口获省交通运输厅提名参评全国文明示范窗口。执法支队执法技能竞赛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特色项目。
3.科技执法持续强化。利用情报分析预警系统,实现对各类“黑名单”车辆全市布控、即时识别、精准打击。创新使用无人机进行执法取证,解决人工巡查“拍不全、看不细,难发现”等制约性问题,提高执法巡查效率。全面推行使用移动执法辅助系统,实现案件登记信息自动化采集、笔录文书模板化自动生成制作、案件自动推送等功能。全年通过辅助系统办理案件10715宗,案件系统使用率达72.5%。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培育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
1.加强干部职工普法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开展“送法律好书”活动,在局内购买发放《信访工作条例辅导读本》等法律书籍1000余本。邀请法学教授、律师等,开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等4场专题普法讲座。
2.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教育,促进交通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无车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交通运输品牌活动,帮助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熟悉和掌握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摄制《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动漫普法视频,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竞赛。
3.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暨“法治交通”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参与答题总人数38801人次。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地铁站、枢纽站、港口、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张贴宪法宣传海报近2000份。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比如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新行业新领域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影响力还有待加强等。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努力建设一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一)不断完善深圳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持续推进《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用法治保障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稳定。
(二)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
优化我局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察人员名录库。对照国家清单梳理信用惩戒措施,实施全面对接应用。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将监管结果依法记入主体信用记录,形成信用闭环监管机制。
(三)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实效。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持续推出市民喜闻乐见的法治交通普法宣传品牌。进一步加强新出台交通运输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力度,将立法实施过程与宣传普法过程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