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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19-12-17 10:12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统筹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一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法律审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复议诉讼应对、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重点工作,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创新局党组学法机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主讲,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专题宣讲、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职报告等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为行业治理夯实法制基础。

  1.强化立法的统筹和督导。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法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细化分解全局2019年5项当年完成类、3项预备类、6项调研类重点立法任务,提高立法效能。同时,每月统计各立法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与市人大和市司法局沟通协调,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2.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改)《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起草和报审工作,为行业健康发展、新业态纳管提供法制保障。

  3.加强立法工作研究。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等25部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为国家省市立法提供深圳交通经验。

  4.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和用户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5份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行业治理。

  5.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涉及外商投资法、涉及政府投资条例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行动,保证了我市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时效性、实效性。

  (三)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推进行业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安排,明确制定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修订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观澜大水坑综合车场建设项目、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置规范等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1个听证事项)和1个决策后评估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2.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参加全市2019年公平竞争交叉审查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局2019年制修订的1部政府规章、5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真正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全覆盖、不遗漏。

  3.做好合同审查修改。审查修改3000余份合同,抽查了局属各单位2019年上半年和第三季度合同管理情况并在全局通报,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4.做好疑难问题处置。认真研究东部过境公路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高速公路回购历史遗留问题、公交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道路反复占挖对策研究、小汽车增量调控集中诉讼应对、重大工程招标投标、区投区建市政道路项目用地划拨工作机制等疑难法律问题,全局行政决策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5.做好复议诉讼应对。办理复议案件250件、诉讼案件68件、法院执行文书81余件、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函5份,局领导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0宗;对局2018年复议诉讼办理情况及2019年上半年复议诉讼办理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存在问题,推动整改提升。2019年,全局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1宗,败诉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

  6.做好法律顾问建设。通过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完善局法务主管工作机制,实现全局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法务主管”双轮驱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

  1.规范权责清单。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完成新一轮权责清单梳理、信息要素标准化录入以及管理系统切换工作,顺利迎接国务院2019年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核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实现了局行政审批执法权责清单的明确和规范。

  2.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按要求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4.5吨以下普通货运企业经营许可以及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等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放宽准入管制,激发物流货运市场活力。

  3.优化内部行政审批权限配置。出台机构改革后行政审批工作调整文件,货运行业从业资格证核发和港口理货等事项变为辖区办理,危险货运、驾培等42项原由市行政服务大厅或专业分厅受理的事项,下放至区综合行政大厅受理、辖区管理局审批,实现基层事务基层办理。

  4.强力压减行政审批时限。研究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提高效率,大幅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间。一是不断提高即来即办事项的数量和比例,共39个事项实现即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办率达到28.5%。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达到41.8%,超过全市规定的任务指标;二是全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其中,6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40%以内,整体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21%。

  5.精简办事材料,推广容缺受理。研究和推动审批材料精简工作,删减无必要收取或可以通过系统共享的材料。通过使用电子证照、容缺办理模式、整合各类政务数据资源,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目前,我局98项非即办依申请事项,有70项事项支持容缺受理,占比达到71.4%。对已实现共享的电子证照,申请人无需提交。

  6.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减少现场跑动次数。137项依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申请人一次登录即可直接在网上申办具体事项,超过91%的事项网上办理深度为IV级,实现现场跑动次数为0次;全部事项现场跑动次数都不超过1次,125项事项实现了办理结果的物流快递服务。同时,撤销交通运输专业分厅,所有事项进驻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并配备强有力的工作团队提供服务支撑,真正做到进一次门、办所有事。

  7.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加强部门间共享应用。完成了电子证照编目和存量证照签发,目前我局原19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均同步签发电子证照,上传市电子证照库,供部门间查核、调用。截至2019年11月30日,我局共签发电子证号36.39万个。

  (五)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平公正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1.不断完善“双随机”检查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对货运驾培维修、港口航运、出租车、道路客运、出租客运等板块的检查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二是根据双随机检查全覆盖的要求,在交通建设工程板块、路政板块制定了双随机检查方案,提高对交通建设工程、路政审批业务的监管效能;三是2019年1月上线了“行政检查管理系统”,抽取任务的方式更加便捷,任务办理和完成情况清晰展示在系统上;四是动态完善“双随机”检查“两库一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执法人员、检查对象实际变动情况,动态调整交通运输各板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

  2.不断提高监管规范化水平。一是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不断完善各业务板块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双随机”检查方式和程序等,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二是规范和统一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责令改正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明确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法律性质,对适用情形、填写规范、送达、整改复查、归档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三是按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截至11月30日共计从全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案卷中抽取执法案卷133份,评查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发现的问题在全局通报,推动整改提高。

  3.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一是制定了《2019年出租客运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深圳市2019年泥头车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联合住建、城管、安监、交警等部门开展了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提高了执法效率,减少了各部门分开抽查对企业的影响;二是建立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对行政执法中发现有其他领域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移送相关单位,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打击力度。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紧扣“保安全保稳定保秩序”主题,紧绕“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质量”主线,突出非法大巴、道路路政、非法危货运输、治超超重、非法网约车、客运大巴不按线路站点经营、巡游出租车违章、泥头车及蓝牌车非法营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十大重点执法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努力开创交通综合执法新局面。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共立案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26180宗。

  (六)全力构建交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1.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出台《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信用管理制度,推动信用监管落到实处;联合30多个部门印发《关于对深圳市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细化明确了90多项奖惩措施。

  2.提高信用管理效能。公示了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截至2019年11月30日累计公示信用信息60000余条,并同步做好共享推送工作,加强联合惩戒。积极落实信用修复工作,截至2019年11月30日修复行政处罚信息用信息100多条。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实名登记等各项规定。将政府资金扶持项目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联动试点,企业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要素,民航板块资金扶持事项信用惩戒应用系统正式上线。印发《深圳市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诚信审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引导出租汽车协会制定了《驾驶员诚信管理公约》,建立客运驾驶员信用管理系统,并与广州等珠三角八市建立信用联盟,将驾驶员守信、失信行为评定、纳管。截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公共交通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共计录入1828条诚信记录,从业人员守信库共784人,失信库共1044人。对“红名单”对象采取公共服务优惠等各项守信激励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和纳入“黑名单”的对象实施重点监管、限制给予政策性资金扶持等各项联合惩戒措施。

  3.营造良好信用交通氛围。一是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交通主题专栏。发布信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信用奖惩案例,构建局信用宣传网络阵地。二是组织开展了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出动上百余人次,在汽车站、客运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场所,发放宣传材料,主动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共发放信用交通宣传资料1850余份,为1000多位市民提供了咨询服务。在3188辆公交车LED屏滚动播放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共260多万次,在30余个公交站台发布了大幅信用交通宣传画报,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刊载信用宣传材料10余篇。三是积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实地走访宣传。各业务单位走进道路养护、交通设施养护、道路客运、机动车维修、驾培、港航等共100多家行业企业,在落实各项检查工作的同时向行业从业人员宣贯信用交通,共张贴海报635张,悬挂标语横幅118条。四是引导发动行业企业开展信用交通宣传。通过召开驾培行业、维修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部署会、设施养护企业信用交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号召企业坚持诚信为本,深入学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内部诚信管理规范与流程,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同时,发动行业协会和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加强内部宣传,推送信用政策和文件,滚动播放信用交通宣传标语。

  (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1.制定普法计划。制定《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工暨2019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将局普法责任制工作分解为32项重点任务,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宪法宣传。做好宪法宣贯系列活动,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一是组织开展宪法公益广告宣传,在200个公交中途站、70个地铁灯箱以及港口机场的广告位张贴宪法宣贯海报。二是组织开展微信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三是拍摄“宪法的维度”微视频,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地铁站、城市轻轨站、枢纽站、机场、港口客运站等交通场站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等播放。四是组织全局正处级(包括正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参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我局参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人数共计1532人。

  3.组织业务培训。一是组织局属干部赴高校进行“一流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专题培训”,提高了局属各单位法务主管的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二是举办两期全局法务工作培训会议,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投诉或举报或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合同审查的原则和方法、依法行政要点及风险控制、行政诉讼应诉注意事项及技巧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法制培训,加强法律审查对日常工作的全过程指导作用,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三是邀请专家学者讲授《电子商务法》,了解形势下互联网交通运输服务新业态的监管重点。

  4.举办法治竞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文件为重点,举办第九届“法治交通”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局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5.发放法律好书。购买发放了《生活在民法中(第三版)》《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活的法律》《历史深处的忧虑》四本法律好书,培养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

  6.狠抓行业普法宣传。一是结合“无车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共发放宣传纪念品1万件,发放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册2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设置各类展板、标语1万余处;二是抓好重点人群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开展了84场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共计培训8853人次,统筹各行业企业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824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111993人次;三是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宣传模式,开通“交通在手”和“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普法简讯,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的宣传力度,交通运输信息宣传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欢迎。

  二、2019年工作亮点

  (一)圆满完成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部级验收评审。

  11月4日-6日,交通运输部组织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验收专家组到我市开展部级验收,经过三天的严格评审,专家组充分肯定我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认为深圳市近年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优化交通运输运行机制、提高综合运输服务品质,已经基本形成联通国内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与转换,交通信息服务共享能力大幅提高,全市综合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目前,最终的验收结果尚待交通运输部最后审批。

  (二)成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

  2019年,我局狠抓世界级集装箱港口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枢纽、国家公路枢纽等规划建设,在民航、港航、铁路、物流、公共交通、道路网、慢行交通、无障碍交通等方面编制了一批宽视野、高质量的发展策略和建设计划,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并于2019年10月8日被交通运输部列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

  (三)自动审批模式全面推广。

  2019年,我局全面推广“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模式,完成巡游出租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等事项开发上线工作,2019年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总数达51项,其中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事项达41项,新推出“无感智办”事项16项,快速响应完成国家政务服务能力考核要求的好差评、过程数据、双公示等工作内容,目前全流程网上办理业务年办理总量近540万件,占全局政务服务业务总量近99%,全自动审批业务量和业务比例在全市名列前茅。

  (四)法制教育培训成效明显。

  近三年来,我局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常态化的多元培训方式,采取脱产培训、网上学习、法官授课、专家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法律审查、复议诉讼办理、合同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专项法制培训活动,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大幅提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显著提升,2019年全年仅1宗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此外,我局于2019年11月底组队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第三届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参赛选手包揽了三项个人一等奖。

  (五)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机制取得实质性突破。

  为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对非法危货运输的惩治和威慑作用,2019年,我局将2宗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超过500升或500千克的案件,以“危险驾驶罪”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立案侦查。11月20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宣判了我市首宗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入刑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犯危险驾驶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实现了“两法衔接”零的突破。

  三、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统筹推进2020年度重点立法项目。

  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若干规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修改)《胶轮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2020年重点立法项目,为出租车行业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效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为轨道交通工程加快建设及联网运营提供法制保障。

  (二)完善法律审查把关制度。

  依托全局法律审查制度,全面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审查等关键工作的法律审查工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文稿起草人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将我局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文件、行业政策文件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公正公开。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开展“放管服”主题调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争取取消一批事项,改变审批方式,着重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将管理重心从事前严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探索更多便利化举措,推行网上全天候在线申请,推广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无人工干预审批项目。强化事项办理要素和程序的标准化,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门协调,在已完成事项调研和标准技术梳理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全面推广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

  (四)健全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监管制度。

  以企业在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为基础,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总体评级,根据信用评级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同时,加快信用监管系统建设,落实联合奖惩,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管理应用,丰富监管手段,使行业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五)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能力。

  狠抓案件质量提升,按季度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提升全局执法质量;注重复议决定、法院判决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每半年汇总分析全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提炼普遍性问题,剖析典型性案例;坚持科技执法,加快治理公路违法超限非现场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六)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水平。以行政审批、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岗位为培训重点,与全国知名高校合作培训,或者与国家、省、市先进执法单位交流学习,开展高水准的岗位法律知识培训。

  (七)积极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文化。

  一是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创新行业法规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电子商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重点法规规章的宣传,推动行业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二是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群法制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重点针对公交车、出租车、道路旅客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持续组织开展行业普法教育,将普法教育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广大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三是利用行业资源配合开展公益普法。积极利用公交车身、公交站台、交通工程施工围挡等资源,配合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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