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一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工作,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加快构建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高品质高效能高融合城市交通运行体系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形式学习《民法典》。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贾东明专题讲授《民法典》。
(三)认真开展局党组学法。局党组集体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多部法规规章。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0年,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0宗。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机制。积极答复各级法院关于小汽车调控指标的询问函,配合法院做好强制执行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立法,为行业改革发展提供指引和支撑。
1.统筹推进重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已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率先出台《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加快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法规支撑体系。
2.主动谋划一批立法项目。以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为标准,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报送《深圳经济特区道路运输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深圳市胶轮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立法计划项目。
3.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以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依法审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等10个部门规范性文件,保证交通运输领域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时效性、实效性。
4.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分别组织开展涉及《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研究形成更加完备、适度超前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保障体系。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修订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开展“修订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事项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根据《深圳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对我局负责起草、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专项核查。2020年,我局制修订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均依法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3.做好合同审查管理。对各类合同、协议开展法律审查,编印常用合同模板12份,抽取局属各单位合同开展评议、通报,抓好合同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4.做好复议诉讼应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0宗、行政诉讼案件36宗、法院执行文件近200件,统筹办理司法建议函3件。编印全局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情况通报,注重典型案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作用。
5.加强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指导。编印8期《依法行政典型案例》和2期《交通运输法规指导》,为交通防疫检疫、出租车管理、高速公路回购、新能源汽车推广、小汽车增量调控、外环高速交通工程建设、道路反复占挖对策研究等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或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
1.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管理办法》《道路设施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等文件,提高交通工程审批效率。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7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申请人办理业务。
2.强力推进智慧审批示范。无人工干预智慧审批事项达102项,其中22项实现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80项实现“自动审批+人工审核”,全自动审批业务量和业务比例在全市名列前茅。
3.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行政许可事项整体承诺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八分之一,其中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的实施清单达到135项,占全部行政许可实施清单的66.8%。
4.不断精简行政审批材料。拓展无感智办事项,减少申请人手动填写事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和现场零跑动。通过减材料和电子证照政务共享,简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等13个事项的申请材料并缩短办理时限。
(四)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平公正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修订港口航运、道路客运、公交、机动车维修、驾培等业务板块的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全局行业管理实现双随机检查全覆盖。优化行政检查系统,编制行政检查流程和文书式样、归档范本,检查规范性不断提升。
2.明确各类执法标准。系统修订、公示道路运政、道路路政、港口航运、水路运政、安全生产、轨道交通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印发不予处罚清单,依法实施柔性执法。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抽查局属单位行政审批案卷,核查材料收取、办理程序、审批流程、送达方式等内容;抽查局属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全面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案卷,评议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情况,并进行通报。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发布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专栏,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深圳市双公示平台公示我局实施的各项执法结果信息。
5.做好委托执法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行政许可委托协议》《行政处罚委托协议》,规范行使受委托的行政职权事项。与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续签《委托行政处罚协议书》,加强轨道交通执法管理。
(五)打造信用交通监管体系深圳样板,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在全市率先制定信用修复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客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一批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拓展信用监管领域。确定并公示交通运输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细化明确90余项联合奖惩措施。
2.提高信用管理效能。信用交通信息化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客运从业人员、路政许可信用智能评价基本实现。按规定公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同步做好共享推送工作,加强联合惩戒。积极落实信用修复工作,2020年修复行政处罚信息用信息200余宗。将政府资金扶持项目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联动试点,企业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要素,民航板块资金扶持事项信用惩戒应用建立系统互联。道路客运行业包车指标实现信用评级结果联动,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可直接获得相应招标分数。
3.营造良好信用交通氛围。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交通主题专栏。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一把手谈信用”活动,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6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主题宣讲。在汽车站、客运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场所发放信用交通宣传资料近2千份,为1千余位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在公交车LED屏滚动播放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在公交站台发布信用交通宣传画报,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刊载信用宣传材料。走进交通设施养护、道路客运、机动车维修、驾培、港航等100余家企业,张贴信用宣传海报600余张,悬挂信用宣传标语100余幅。通过召开驾培行业、维修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部署会、交通设施养护企业信用交通专题学习会等方式,号召交通运输企业坚持诚信经营。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再上新台阶。
1.执法办案有力有效。坚持全面履职,突出整治重点,制订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年度执法工作要点、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开展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货运乱象整治、路政专项整治、机动车维修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市民反映强烈、媒体曝光、安全隐患大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案件执行率。2020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26573宗,案件查处量位居全省交通运输部门第一,有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有序。
2.强化执法队伍管理。积极申请增加执法编制和基层干部职数,确保人员编制向基层倾斜,有效补充一线执法力量,激发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原则,全面启动执法部门内部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实施执法网格单元管理模式,实现基层执法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引入执法效果辖区评价制度,确保执法工作不缺位、不失位、不越位,打造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执法队伍。
3.探索构建科技化非现场执法模式。将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纳入深圳市交通运输“1+6”一体化智慧平台建设,涵盖路面设备建设、执法软件开发、执法装备提升等多项工作。在现有5个治超监测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新增规划布局45个治超监测点。开发应用执法指挥系统,建立嫌疑车辆数据库,初步实现车辆数据自动比对和预警。开发微信违章缴款综合平台,实现违章查询、违章处理、文书送达确认等业务网上办、指尖办、预约办。
4.强化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机制。巩固全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雷霆十三号”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净化口岸、关口、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巩固港口航运、道路货运、道路危运、维修驾培、出租车等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文体旅游、教育、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突出源头治理,溯查源头、深挖源头,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1.组织业务培训。举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培训、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举办执法部门全员行政执法知识考试,依托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法考试活动。
2.发放法律好书。购买发放《想点大事:法律是种思维方式》《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等六种近千本法律书籍,培养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
3.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工作。摄制《圳学民法典(交通运输篇)》普法宣传视频,将《民法典》有关交通运输的条款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相结合,在机场、码头、车站的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近2万人次参加活动。在各大交通场站张贴《宪法》《民法典》宣传海报1千余张。在深圳北站开展《宪法》《民法典》现场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宣讲、有奖问答、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解读《宪法》《民法典》与公民的权利义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
4.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机场、码头、车站的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视频,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在全市4千余辆公交车滚动播放“严格遵守防控法律法规,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等疫情防控宣传标语。
5.狠抓行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无车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交通运输品牌活动,发放宣传纪念品2万余件,发放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册3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设置各类展板、标语2万余处。创新推出“星期四记路仪”宣传栏目,鼓励市民积极提供违规涉路施工线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执法人员随机检查违法占道挖路现场,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执法结果,通过媒体监督增强路政执法震慑力,同步开展无障碍设施、儿童友好型街区和慢行系统体验活动,进一步畅通全社会参与交通治理的渠道,广泛凝聚依法施工、爱路护路的共识和自觉。截至目前,“星期四记路仪”栏目已开展17期活动,微信公众号文章阅读量超过170万,并入选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案例。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例如,需进一步加大对新兴业态规范纳管、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法治指引和制度支撑,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指挥棒”和“方向盘”作用,健全行业立法、政务服务、行业监管、依法行政体系,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交通保障。
(一)加快形成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强“互联网+交通运输”新业态立法和综合改革试点规范制度研究,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运输条例》等立法项目,固化行业“放管服”改革成果,引领、支撑和保障新兴业态发展、传统行业改革,抢占无人驾驶等新业态新经济的制高点,深入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用法治保障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稳定。
(二)完善“制度-标准-培训-督导”依法行政机制。
围绕打基础、补短板、上层次、防风险,修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合同管理、复议诉讼应对等工作制度,持续编印《交通运输法规指导》《依法行政典型案例评析》、常用合同模板等标准化指导文件,定期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法务主管工作例会、“法治交通”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等法治培训活动,刚性开展合同抽查评议、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情况通报、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案卷监督检查,加强局属单位法务主管、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行政调解等领域的参与程度。
(三)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全周期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适当放宽行业准入门槛,加快推进无人工干预智慧审批全覆盖,推广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等多种政务服务方式,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限,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感和获得感。二是以公平公正公开为遵循,依托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行业监管大数据,推进科技执法、智慧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建设行业信用、社会信用和政府信用等多层级的信用监管体系,激发行业市场主体的活力。三是加强行业主体信用评价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信用在行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差异化监管、智慧化监管、精准化监管,在全行业营造合法经营的良好风气。
(四)积极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
一是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手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民法典》及即将修订出台的《行政处罚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贯,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持续面向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规章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有效实施。三是持续推出市民喜闻乐见的法治交通普法宣传品牌,利用公交车、公交站台、交通工程施工围挡等配合开展公益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