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一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初步形成。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内容。明确要求局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内容,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组织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2021年,我局向广大干部职工发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12.4”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竞赛范围,在全局全行业营造了浓郁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氛围。
(三)以局党组会议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在局党组会议上专题宣讲、集体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重要法治文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
(四)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修订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制度—标准—培训—督导”的依法行政闭环工作机制,推动法治交通工作专业、高效、务实开展。2021年,我局以“小快灵”的立法方式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做法得到市人大高度肯定。多次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顺利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迎检工作,并荣获2021年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市直部门第二名。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遴选有代表性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局领导轮流出庭应诉,安排对应业务版块和案件承办单位的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将局领导出庭应诉打造成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场景。2021年,局领导共计出庭应诉9宗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答复各级法院关于小汽车调控指标的询问函,认真办理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不断完善特区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为行业发展稳定提供指引和保障。
1.统筹推进重点立法。顺利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若干规定》的制定工作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正有力有序推进。
2.积极参与相关立法。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涉及我局职责的法规规并提出修改意见,为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2021年,制定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路政许可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深圳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等7个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全面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4.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依照《民法典》颁布、《行政处罚法》规定和行业监管环境变化情况,对交通运输领域13部特区法规、规章和4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确保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时效性、实效性。
(二)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印发《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安排》,依法开展“深圳湾口岸公共交通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事项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制修订的7份规范性文件、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均依法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
3.做好合同审查管理。对3千余份合同开展法律审查,抽取局属各单位60余份合同开展评议和通报,抓好合同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4.做好复议诉讼应对。统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7件、行政诉讼案件47件、民事诉讼6件、法院执行文书55件、司法建议书2份、检察建议书2份、市检察院磋商函1份,检察调查函1份、法院协助调查函10份。编印2021年上半年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加强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指导。一是深入研究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制度改革、局属土地产权划转、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公交出租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员额制工作人员管理、环大鹏湾海岸公路改造工程拆迁问题、沈海高速深圳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等法律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撑。二是编印《交通运输法规指导》4期、《依法行政典型案例》2期、《执法指引》7期、《指导性案例》2期,积极宣贯《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剖析执法管理的热点难点。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
1.推动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聚焦交通运输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切实解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日常业务办理堵点难点问题,实现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申领、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共计21项业务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2.顺利完成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承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局主动与省级行政职权事权下放部门汇报衔接,理顺业务流程、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并改造局内部行政审批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部门下放或委托事项名称、受理窗口、咨询电话、咨询地址等信息,顺利完成了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等1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下放承接工作。
3.深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需求侧出发,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市民生活等高频场景,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优化,一次申请即可办理多个审批事项。2021年,完成了“我要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我要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我要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等事项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造上线。
4.做好“证照分离”配套改革。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审批事项,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事项,并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利用,精简了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申办材料,提高了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四)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行业发展环境。
1.健全行政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道路客运企业“双随机”行政检查方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民航运输板块节能监察“双随机”行政检查方案》《深圳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2021修订版)》《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监督考核办法》《深圳市道路客运行业交通保障组织方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板块行政检查实施细则。
2.明确各类执法标准。系统修订道路运政、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及行政执法流程、文书式样,编制了《深圳市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及免于强制清单》《网约车执法指引》《巡游车执法指引》等文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抽查局属单位行政审批案卷59份,核查并规范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勘验、决定、送达、归档等工作;抽查局属单位行政执法案卷218份,评议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情况,并进行通报,推动局属各单位规范执法。顺利完成迎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和2020年度案卷评查、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中期评估等工作。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维护裁量标准、执法协议、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等事前信息,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专栏,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深圳市双公示平台公示执法结果信息。
5.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一是及时在“市执法证管理系统”开展执法证申领、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各单位执法人员信息维护情况。二是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开展申领《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专项培训考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市2021-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
(五)构建深圳信用交通监管体系,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配合开展国家级信用示范区创建。2021年,我局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开展深圳交通信用示范创建活动,为深圳市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贡献交通力量。
2.不断完善信用交通管理制度。印发了路政许可板块、高速公路管理板块的信用管理制度,编制了驾培、危运等板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草稿,积极开展行业综合治理,全局信用制度不断健全。
3.推进信用交通管理平台建设。初步建成支持客运驾驶员、路政等板块信息归集和智能评价,支持行政审批和行业管理工作的信用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为信用管理提供系统支撑,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管理机制逐步落地。
4.营造良好信用交通氛围。开展“信用交通月”专题活动,采取传统手段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交通主题专栏,在汽车站、客运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场所发放信用交通宣传资料近2千份,为1千余位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在公交车LED屏滚动播放信用交通宣传标语,普及宣贯信用法规和政策精神,积极营造良好信用氛围。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显著。
1.行业执法有力有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升效能”的原则,紧盯“两客一危一重”高危领域,重拳打击市民反映强烈、媒体曝光、安全隐患大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27708宗。我局执法支队违章处理窗口被评为市级“巾帼文明岗”,宝安大队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松岗稽查站获得抗疫十大感动人物先进单位。
2.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深入。一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党员干部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讲授党课、专家宣讲等多种形式,激励广大执法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荣获市总工会“学党史跟党走学习优秀团队”荣誉称号。二是扎实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执法开放日、走访企业、送法上门、领导接访、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措施,推进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深入融合,有效提升交通执法队伍形象,工作成效受到省交通运输厅的肯定和表扬。
3.科技执法取得突破。一是安装执法车辆车载云镜90套,建立非法营运黑大巴、非法蓝牌车等10余类嫌疑“黑名单”数据库,通过车载终端云镜报警、执法人员现场稽查,实现了对无证泥头车、无证危险品运输车等的精准查处。二是升级深圳市交通运输违章业务线上办理平台。优化案件办理功能191项,增设与市财政局非税交换、市交警局案件自动推送、市邮政局文书自动推送等功能,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执法程序管理规定》的要求,升级处罚决定书电子签收功能,有效减少文书送达流程,提高文书送达效能。三是推行试用执法辅助系统,实现线上案件登记、自动生成案件笔录、现场打印文书等功能,有效破解执法现场人工书写文书、案件办理监管难度大等痛点堵点,极大减少了现场执法耗时,提高了执法效率。2021年,通过该辅助系统办理886宗案件,大幅提升现场执法效率。
4.部门联合执法不断巩固。深入推进联合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机制、与市交警局的道路客货运联合执法机制、与商务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区一级成品油联合执法机制,与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危化品企业源头联合执法机制,以及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蓝箭-2021”行动、泥头车统一执法日行动、路警联合治超月行动、“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高速公路入口治超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净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交通运输环境。
(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培育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
1.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全局法务人员赴湖南师范大学开展“一流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专题培训班”,提高了局属各单位法务主管的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依托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法考法活动,全面激发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热情。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治讲座,积极宣贯重点法律法规。
2.发放法律好书。购买发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学之门:学会思考与说理》等7本法律好书,培养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
3.狠抓行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无车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交通运输品牌活动,制作普法视频60余部,设计宣传素材30多种,制作事故警示宣传片共计50部,开展各类教育培训100多场,线上培训人员近1万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册2万余份,助力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熟悉和掌握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4.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在深圳北站东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现场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播放普法宣传视频,开展有奖知识竞答,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内容,吸引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二是组织行业普法队伍赴深圳地铁集团等单位开展行业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受到行业企业的广泛欢迎。三是在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及民法典知识有奖答题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普法从“全民知晓”到“全民参与”。经统计,本次活动首页总浏览量达14207人次,参与答题总人数12720人次。四是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地铁站、枢纽站、港口、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张贴宪法宣传海报近2000份,并在人流较大的交通场所滚动播放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公益广告。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例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努力建设一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不断完善深圳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路政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小汽车调控增量管理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适时推进《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加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用法治保障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稳定。
(三)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证照分离”、“放管服”的总体要求,梳理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进全流程网上审批,提供审批结果的物流快递和审批收费的在线支付服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全流程自动审批为目标,提高审批效率、消除廉政风险、增加人民群众办事的便捷感和获得感。
(四)规范提升交通运输执法能力。
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交通运输执法“全市一盘棋”,统一执法清单、统一裁量标准、统一办案程序、统一办案文书、统一办案系统,加强对路政、两客一危、泥头车、网约车、港航水运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持续净化行业生态。大力推进科技执法,推动海量数据模型分析,研究形成各执法门类具体应用场景,形成具有深圳交通综合执法监管特色的执法应用场景模型系统,推动“大海捞针”式粗放型执法模式向“定点清除”式精准化执法模式的升级转型。
(五)建立健全行业新型监管制度。
构建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抽查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行业监督检查机制,逐步推广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制定货运、维修、驾培、出租车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全行业诚信监管制度,完善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不满足资质条件、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经营者,督促整改,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吊销撤销许可证照等惩戒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自我规范、自主管理、守法经营。
(六)积极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文化。
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手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重点法律的宣贯,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持续面向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规章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有效实施。持续推出市民喜闻乐见的法治交通普法宣传品牌,利用公交车、公交站台、交通工程施工围挡等配合开展公益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