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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广东提高救助标准、对新冠肺炎患者给予特殊救助 全省共发放救助资金20多亿元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0-03-24 17:47字号:【 视力保护色:      

 

  3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介绍广东省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共发放救助资金达到20多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聂元松表示,困难群众本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他们受到影响的程度也就更深一些,更需要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广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提高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的核对办法;在程序方面进行简化;及时发放救助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作用;对新冠肺炎患者给予特殊的救助等。

  2月7日,广东发布今年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标准。“这个标准跟以往比较起来提高了大约10%,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的1.6倍发放,也是提高了10%。”聂元松说,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里相对来讲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救助措施,它既对家人,也对个人,既有紧急程序,也有一般的程序。按照标准,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来进行发放。到目前为止,全省有6000多人享受了临时救助,总共发放资金将近2000万元,人均大概3200多元,应该说极大地缓解了人民群众在疫情中的生活困难。

  对新冠肺炎患者的特殊救助主要有三条:一是对于已经在保的低保、特困人员,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包括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这些人一旦感染了新冠病毒,直接给予救助,不去查核他的家庭收入。二是先行救助,对那些正在申请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人,可以先救助,然后再补办相关的手续。三是救助不分户籍,无论是广东籍,还是外省籍,只要感染了新冠病毒,生活又发生了困难,由乡镇直接给予救助。

  另据广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苏凤玲介绍,据初步统计,截至3月22日,全省各级财政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资金达到125.68亿元,为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以及企业的复工复产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今年我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达到116.23亿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在医疗救助方面,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达到41.14亿元,其中省财政已提前下达30.82亿元,比2019年增加了2.95亿元,增长10%。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道闻表示,今年以来,受春节和疫情的影响,猪肉引发的食品类价格上涨比较快,我省的CPI一直在高位运行,各地及时启动了价格联动机制。全省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2.16亿元,169.09万困难群众受益。其中也有一些地方在发放每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外,还增加发放了一次性的价格临时补贴,这一部分合计发放了8607.22万元。(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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