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我局已将水电费、利息等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局,审计报告亦予以确认。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部分购置资产长期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事项涉及我局的问题是4处房屋土地资产闲置。目前深圳市正在进行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我局拟将闲置的1处办公用房调配给新成立的事业单位作为办公用房;其余3处闲置土地已由我局执法支队作为治超卸货场或行政执法扣车场管理使用。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三、部分课题立项审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事项涉及我局的问题是项目库未报立项依据、重复立项。我局已按审计要求,加强对课题项目的管理。在项目立项时,要求考虑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立项依据和要素必须完整后方予立项;在项目审核过程中,进行项目间的横向与纵向对比,审核当年项目之间、当年项目与往年项目之间是否存在交叉重复现象,从立项源头把关,避免重复立项。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内部控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事项涉及我局的问题是课题项目开展情况未公示。我局已召开课题项目公开事项专题会议,并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类项目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将在部门决算公开的同时进行项目开展情况公示。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五、未将区财政拨付资金纳入市本级预决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事项涉及我局的问题是未将区财政拨付资金纳入市本级预算。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市财政局明确“如区级政府委托市驻区单位行使区级财政事权并负担了工作经费,市级预算单位应将区财政拨付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资金性质列为‘其他收入’”。根据审计及财政部门的意见,我局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对依职责承担区政府工作任务产生的区拨资金,自2022年起纳入部门预算编报。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