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 “双随机”公开

汽车客运站双随机检查项目清单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12-29 19:57字号:【 视力保护色: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检查方式
1 经营资质 道路运输机构的许可 取得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机构的许可,许可的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经营范围与实际的经营主体、站场地址、经营范围相符合。 检查企业证件等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执行情况。
站级验收证明 取得合法有效的站级验收证明
客运站经营许可证规范使用 严禁转让、出租客运站经营许可证件
客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  客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应与站级评审结果一致,不得改变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立机构,配备人员  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和安全的负责人,以及业务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检查组织架构企业文件、任命书等
人员数量要求 原则上按照每50名从业人员的标准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3 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 规章制度建立 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报班安全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等制度。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检查
制度。
档案台帐 建立和完善各类台帐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对于客运站的台账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几种:(1)进站运输经营业户的台账和档案;(2)客运车辆的台账和档案;(3)班次台账和档案;(4)日发送量台账;(5)驾驶人的台账和档案;(6)“三品”检查情况的台账;(7)旅客失物台账;(8)安全监督检查台账;(9)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查台账等;(10)视频监控档案。 抽查管理台帐。
4 运营安全管理 发班安排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对待进站客运车辆,检查报班客车安全例检单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制度,抽查发班安排表、安全例检单。
进站管理 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签订进站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检查进站协议。
禁止无进站证的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检查制度及台账记录,现场抽查车辆。
不得以不正当理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对进站客运车辆严格核对相关信息;对报班客车按照《报班客车安全例检记录表》的要求,开展安全例检,并签名存档备查。
等级客运站应配备客车安全例检设施设备。
出站安检 按照《客运站发班日志》的要求,对所有出站客运车辆进行逐项检查,并签名确认,存档备查。 检查制度,抽查发班日志。
4 运营安全管理 出站安检 站务员发车前,站务员须绕车一周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 现场抽查
“三品”查堵 1.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专人严查“三品”。 检查制度、设备及现场落实情况。
2.制定“三品”检查工作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严把进站口、检票口、车门口等关键环节,对查获的“三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按规定处理。
3.一级和二级客运站应配置X光行包检查设备;其他客运站应设立“三品”检查点,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率要求达100%。
4.在售票厅、候车厅、发车场等处悬挂安全标语、图片、宣传画和安全警告标志等,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和有关处罚规定。
5. 组织对托运的行包应进行安全检查。
现场秩序维护 安排足够工作人员疏导旅客,维持秩序。 检查文件,现场抽查。
5 重大隐患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检查制度,现场抽查落实情况。
重大隐患管理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及场站从业人员、进出站及安全例检、“三品”查堵、场站设备设施、安全投入、应急预案与演练、事故报告与救援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抽查制度、管理台帐。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每季、每年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重点区域视频监控  在重点区域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并将监控数据传至市交通运输委。 现场抽查监控设备。
6 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配备 1.根据地形特征和外部交通环境,合理组织客流、车流和行包流线,实现人车物理隔离。 检查验收文件,现场抽查落实情况。
2.车辆进出站口与城市道路或人行道的交汇点应设置符合规定的交通信号装置。
3.消防系统的配置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4.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安全出口应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
5.所属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房、辅助设施等应符合《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200-2004)》规定的相应级别的要求。
6.统一划分停车区域,客运车辆实行定量、有序停放,定时发班的长途客运车辆在指定车位上客,短途流水发班的客运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确保车道畅通。
7.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设备、设施维护 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持其正常使用。 检查文件及台账记录,现场抽查落实情况。
7 安全教育、宣传及会议 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在道路客运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掌握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法规,经相关部门统一培训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检查证件及聘书
安全培训 依据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以及各种培训教育的计划、培训记录, 培训教育的方式和培训教育的内容,培训评价。
生产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满足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和安全的负责人、业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初次参加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2学时,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安全宣传 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配备和完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设施和设备,定期更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安全宣传应予以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应至少为3年。 检查安全生产宣传制度、安全宣传活动的设施和设备、文字记录。
安全会议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 检查安全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
8 应急预案与演练 应急预案制定 建立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检查企业有关文件、应急预案。
值班情况  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并有专职人员值班。 检查值班记录,现场检查
演练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1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1次。 检查企业有关文件、具体装备及演练管理台帐。
9 安全投入 资金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按不低于营业收入的0.5%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对企业责任赔偿能力进行评估,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足额办理安全保险及企业相关制度、安全资金使用台账。
资金使用及台帐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和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建立独立的台账。
10 安全事故 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检查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事故登记台帐、事故档案和企业事故统计报表,以及事故上报和处理记录
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生产安全事故或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事故防范及整改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检查企业相关文件,落实整改记录。
建立事故责任倒查台账。
定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并落实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1 目标管理与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 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检查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应当包括: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2.分管安全生产和场站经营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安全管理、业务管理等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4.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 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下属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 检查责任书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建立与落实 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针对年度目标,对各部门、各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检查制度及台账
根据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岗位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惩。
12 风险管理 抗风险能力 积极探索、完善安全生产互助形式,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检查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检查企业相关文件、评估报告
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和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持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