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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公告(202405)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4-11-15 09:11字号:【 视力保护色:      

 

  郑嘉诚向我局申请办理出租汽车营运牌照(以下简称牌照)转让登记。郑嘉诚因法定继承其母亲黎想弟(已去世)持有的1个牌照(深出牌证NO:02521),申请将该牌照持有人变更为郑嘉诚。我局已受理申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日(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4日)。对此次牌照转让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起书面异议,并于提出异议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仲裁的材料至我局(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4楼2415室),逾期不提交的,异议自动失效。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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