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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撤回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4-11-22 16:25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铭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在办理撤回你公司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因你公司已搬离注册登记地址,且无法与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相关行政文书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撤回告知书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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