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前期应用实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修订了《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2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2号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处徐豪收,联系电话:83183923(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sc_yhz@jtys.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5日